富采集團致力於落實友善職場,人才招募遵循法令要求致力保護員工人權、個人隱私及禁止不當歧視,在人才延攬上,謹守公平、公正、誠信原則,對員工之招募、甄選、聘僱,皆符合政府法令規定,集團「招募管理辦法」不以種族、原住民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或以工會會員身分為由。

2021年無使用童工,無涉及歧視、集會結社自由及強迫勞動相關個案,我們亦嚴格禁止強迫勞動情形發生。

本集團在報告期間聘僱人數並無重大變化,截至報告期間年底聘用共5,361人,各廠均無非員工工作者,主要營運據點為臺灣。2021年詳細員工聘雇及性別分布如下表所示:

員工契約別人數如下:

本集團為加強與地方之和諧關係及增加員工工作之穩定性,於增聘人員時多以當地居民為主,聘用當地居民(臺灣籍)為高階主管(富采、晶電皆為資深處長以上,隆達為廠處級以上,晶成為處部級以上)的比例為100%。

本集團擁有多元的員工族群,遵守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規定,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,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%規定,本集團積極進用身心障礙員工,並推動相關創新友善的職場及協助職務再設計等措施。

 

  • 人員流動情形

本集團人力規劃及各單位人力需求,任用以學識、品德、能力、經驗、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原則,以提升員工薪資與福利、降低人才的流動,員工之新進、離職資料如下表所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