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力低碳轉型,
成為環境永續的綠色實踐者
本集團溫室氣體排放分為直接排放與能源間接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,直接排放源包括製程使用氣體 ( 全氟化物 PFCs、一氧化二氮 N2O、甲烷 CH4、二氧化碳 CO2)、揮發性有機氣體污染防治設備、緊急發電機及其他設施所使用之天然氣、液化石油氣、汽油及柴油等燃料,以及化糞池、消防訓練及設備等逸散性排放源;能源間接排放源則主要為外購之電力;其他來源尚有產品及原物料運輸、供應商生產、員工差旅、廢棄物處理及員工通勤等。
2023 年本集團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計為646,989.20 公噸 CO2e,其中類別1 及類別2合計為284,454.56 公噸 CO2e,類別1 直接溫室氣排放為37,478.27 公噸 CO2e,佔全集團總排放量 5.79%;類別2 主要為外購電力使用的間接能源排放為246,976.29 公噸CO2e,佔全集團總排放量 38.17% ;類別3~ 類別4 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合計為362,534.64 公噸 CO2e,佔全集團總排放量 56.03%,其中類別4 的由採購的貨物產生之排放因計算範圍由僅盤查前10 大供應商擴大至盤查70% 之供應商(2023 年度之總採購金額70%)排碳量為增加。我們透過ISO 14064-1 之盤查,全方位了解富采於各類別之排放情形,並依此訂定減量目標。
富采之長期激勵計劃(Long-term incentive plan)(以下簡稱 LTI)為與公司營運、ESG 績效指標及個人表現連結,同時強化與股東報酬之合理關連之高階獎酬計劃。LTI 自 2024 年起以三年期合約結合持股信託方式執行,約定各年度公司與同業營運績效競爭指標,以及涵蓋環境、社會、公司治理三個面向之 ESG 績效指標與個人績效指標,提撥約定金額購入公司股票並交付信託。於屆滿日相關條件成就時依各指標達成狀況結算激勵股數。 環境面相關指標兩項:1. 總體減碳 2. 總體節能
註 : 全集團數據皆採用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(IPCC)第六次評估報告 2022(AR6) 公告之 GWP 值計算